眼看双十一 就要到了,网购一族们早就跃跃欲试,伴随着预售热潮,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早已拉开序幕。不少“剁手党”已经被各种促销活动中挑花了眼。不少商品都提前通过预售的方式,进入消费者的购物车。然而,看似消费者占到便宜的背后,其实还有很多“套路”。
以天猫为例,目前很多商品都可以通过预售的方式购买。优惠力度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,看起来相当划算。很多人可能没有注意的是,在天猫的预售中,根据 " 双十一 " 的活动规则,如果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,或买家申请退款且根据《天猫规则》《淘宝争议处理规范》等相关规则判定为非卖家责任的,定金均不退还。另外,预售规则还明确指出“预售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,这意味着预售商品购买之后是不能退货的。
预售商品为什么不能退换,类似规定是否合规?有媒体咨询消协部门了解到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须说明理由。此次预售规定,显然有悖于消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“网购7天后悔权”,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
为了避免后期网络维权带来的诸多不便和周期长等问题,这里提醒消费者,在网上选购预售的商品时,最好还是点开细则阅读一下,或提前咨询店家是否能退换商品。如果店家严格按照 “预售规定” 中的条款来执行,请慎重考虑可能面临的后果,然后做出适合自己的决定,千万别只图一时便宜,上了商家的“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