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我国《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公路货运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:
1.货物的名称、性质、体积、数量及包装标准。
2.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、运距、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。
3.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。
4.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。
5.货物的交接手续。
6.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。
7.年、季、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(文书、表式、电报)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。
8.云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。
9.变更、解除合同的期限。
10.违约责任。
11.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。
12.长大、笨重货物、危险品和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、商检、海关、公安、监理手续的货物,交运前,托运方应提供有关管理机关的准运证明。
13.货物交运时,托运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杂费。运杂费的支付办法,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签订后,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。